《上海市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上海市教委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定的就業文書,它在客觀上明確了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為畢業生辦理各種手續提供了客觀詳實的材料,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經雙向選擇🧏🏻,在正式確定勞動人事關系前😤,雙方達成的就業契約和承諾🐜,就業協議書一旦簽訂🪔,即成為一份有效的就業文書。其作用🌃:一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信息真實性的主要根據🎚;二是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單位報到等事項的主要憑據🚶🏻♂️➡️;三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製就業方案的主要依據等🙍🏿♂️。
本著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負責的原則,為進一步規範畢業生就業行為,提高畢業生就業服務水平👽,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就業協議書發放與使用
(一)就業協議書實行編號管理🧎🏻➡️,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且對應一個協議書編號,每年11月份學校統一發放到二級沐鸣就業指導站🛡。
(二)各二級沐鸣就業輔導員統一保管、嚴格管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出具的錄用函到輔導員處領取就業協議書🛺,領取時需註意按照編號發放以及登記學生就業去向。
(三)畢業生簽約時只能使用自己的就業協議書,不得借用他人的就業協議書。
(四)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書面填寫就業協議書,並各自簽字蓋章,就業協議書即生效。
(五)畢業生或用人單位應將簽字蓋章後的就業協議書送至校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簽字蓋章登記。(臨港、閔行校區均可辦理簽字蓋章登記手續)
(六)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學校簽字蓋章後👩❤️💋👨👯♂️,用人單位🦹🏻♀️、學生、學校各執一聯🙉,即白色聯為單位👬🏻、粉紅色聯為學生、藍色聯為所在沐鸣、黃色聯(備查聯)可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使用。
(七)畢業生還需登錄學校就業網站填寫就業協議書的相關內容🧠,由就業輔導員在就業網上審核後提交校就業指導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備案後形成我校畢業生就業方案🙆🏽♂️😬。
二✸、簽訂就業協議書註意事項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對畢業生求職權益的基本保證👨🦳,畢業生應正確認識簽訂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簽約各方必須認真審閱協議內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字蓋章生效。
(一)在上海市內就業的畢業生💆🏿♀️,所簽協議必須由相關人力資源部門蓋章🙅🏿。蓋章單位應與提供信息登記號的單位相一致。
1、畢業生在區屬教育局管轄範圍內的中小學就業,協議書上除加蓋具體用人單位公章外,還需加蓋區教育局主管部門的公章🙈👱🏽♀️。
2、畢業生與市屬單位簽訂協議書,如果該單位沒有人事權🌌,協議書上還需加蓋其上級主管單位的人事公章。
(二)在外省市就業的畢業生,協議書上需加蓋具體用人單位的公章🐯。
(三)在中央及各部委直屬單位就業👨🏼✈️,就業協議書上需加蓋相應級別的人事公章🕡。
(四)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約定的條款中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就業政策和損害學校聲譽及權益的🥺,不予辦理。情節嚴重的,取消派遣資格🕓。
三、就業協議書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文書♥︎,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因本人不慎遺失的,需出具加蓋院系公章的遺失證明🛻,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報備👩🏭,原就業協議書將在校就業網上公示作廢,公示7個工作日後方能領取新協議書📢;
(二)因用人單位遺失的,須出具由單位加蓋公章的遺失說明👩🏼🎤,並由畢業生所在二級沐鸣加蓋公章後🏢👨🏻🎤,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報備,原就業協議書將在校就業網上公示作廢,公示7個工作日後方能領取新協議書𓀌✋;
(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不得以丟失或其他方式申領第二份就業協議書用以重新擇業👩🏽🚀。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派遣資格,由此而引起的各種責任由畢業生個人承擔。
四🧍🏻♂️、關於違約處理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均應履行所簽訂的就業協議(合同)書的規定。如需解除已經簽訂的就業協議書並要求更換新的就業協議書,應在依據就業協議書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按以下程序辦理手續:
(一)畢業生提出違約須征得原簽約單位的同意,並由簽約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解除協議證明,並把原就業協議書(四聯)全部交回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方可辦理就業協議書的更換手續,經過學校就業信息網公示一周後,方能領取新就業協議書。
(二)用人單位提出違約須出具書面的說明並加蓋公章,相關二級沐鸣和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五、其他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校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如與國家🧗♂️🚨、上海市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相違背,以國家及上海市相關部門的規定為準🚅。